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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退休教师党小组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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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8 15:36:00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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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制度。离退休教师党小组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党小组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每月至少组织学习一次。学习可采取多种形式,并注重实效。
二、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听党课和参加党内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和评选、表彰先进党员活动。
三、报告工作制度。离退休教师党小组应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党员应定期向支部、小组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和思想情况。
四、联系党员制度。支委会成员、党小组长要分工联系本支部、本小组的党员。要关心老同志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情况,定期到老同志家中走访,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每个党员要分工联系非党员离退休干部。
五、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离退休教师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应把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居住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对外来离退休教师党员,离退休教师党小组要主动安排他们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出国(出境)一年以内的离退休教师党员,每半年必须向党组织汇报一次在国外(境外)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情况;出国(出境)定居的离退休教师党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保留党籍的手续。
6.组织检查制度。党小组要对党员的政治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开展的各项活动等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长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其他违纪行为的党员,支部、小组要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接受或经批评教育无转变的,由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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