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党费收缴制度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8 15:35:15 | 【字体:小 大】 |
|
1、党费每半年一交。
2、党支部按上级文件规定及时编制收缴党费清单。
3、党员按支部通知的清单,与每年的5月10日前交纳上半年党费,11月10日前交纳下半年的党费。
3、党支部收齐后于当月18日前全额上交教育局党委。
4、党员所交党费于每年年底张榜公布。
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