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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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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8 15:34:35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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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鼓励先进、激励后进,为党组织注入活力的有效方法。
一、标准:党员的八项义务。
二、内容: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能否把共同理想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为教书育人尽心尽力;能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两个文明建设多作贡献;能否站在改革前列,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能否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能否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自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程序:动员教育,自我评价,党内、党外分别评议、综合分析、评价。
四、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际效果,贯彻“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每学期评议一次。
五、考察和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党支部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等做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档次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辞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报上级党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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