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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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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8 15:33:55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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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党员的批评和建议,改进支部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党小组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召集。每次会议之前,由召集人事先报告上一级党组织,并通知与会人员,让大家做好准备。开会时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变成漫谈会或工作讨论会。
三、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党员要对组织忠诚老实,表里如一,严于解剖,虚心听取别人的批评,热心帮助他人改正缺点、错误。通过民主生活会达到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关系,巩固党组织的团结统一。
四、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并搞好落实。记录要认真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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